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 [财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9-0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常态化公示,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宁德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文〔2017〕10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及近期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根据2017年8月31日前由国家和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调整。
全市各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本《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政策变动情况,请访问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fjcz.gov.cn)、宁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qdgywh.com)或福建省物价局门户网站(http://www.fjjg.gov.cn)、宁德市价格信息网(http://www.ndswjj.gov.cn)查询。
附件:全国及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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