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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来源: [财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9-27 字体大小:

宁德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宁财绩[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财政职能,遵循重要性原则,选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182万元作为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本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年度绩效目标超预期完成,项目自评分为90分,自评优秀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单位法人高一鹏,内设2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8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上为一级核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161231日,人员编制数132人,在编在职人员114人,其中行政人员59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37人,事业工勤16人;市纪委派驻监察室编制3人,在编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32人。

2016, 宁德市财政局收入预算为1539.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9.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39.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8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2万元,公用支出111.24万元,项目支出46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2016年信息系统技术运行维护

“金财工程”各项子系统实施完毕后,软件开发公司积极提供技术支持,较好地保障了“金财工程”各项系统的正常运转,为保障“金财工程”各项系统平稳、安全、高效运行,按照福建省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对技术运维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NDCG-G-2015014)的招标结果,我局与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宁德市财政局小型机、网络设备、Oracle数据库等信息系统技术运营维护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含软件服务费和硬件服务费,其中软件服务费涉及的系统有:部门预算管理软件、财政预算指标管理软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OA2002办公自动化软件、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政府预算会计软件、国库统一支付工资系统、政府外债管理系统、政府采购平台,硬件服务费是对“金财工程”主要服务器的关键部分提供保修服务。

2.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通知》(闽财库[201612号)精神,市本级定于2016年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按照省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部署和要求,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搭建所需设备除硬件设施由省财政厅承担外,市级财政还要自行配置必备的系统软件和承担实施费用,其中:①电子硬章系统采购费用(含实施服务费用)和电子凭证库实施服务费用36万元;②一体化系统改造实施服务费用26万元;③人行前置系统电子化实施服务费用13万元。

3.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管理建设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精神,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宁财资[20162号)要求,为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经市场询价,委托厦门龙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做好条形码管理建设。

4.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布线

为今后音视频设备有限准确地安装调试,并实现远程、近场多点音视频信号的传输、切换和扩声,经市场询价,我局与宁德市蕉城区蕉北韵谱特影音器材商行签订了办公大楼会议室音视频系统综合布线合同。

5.办公设备购置等

为优化办公条件,提高办公质量,对局机关各科室及机房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进行更新。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2016年信息系统技术运行维护

按照宁财购变[20159号文件精神,根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2015-2016年度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运营维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唯一供应商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采购。按照我局与福建华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宁德市财政局小型机、网络设备、Oracle数据库等信息系统技术运营维护合同》约定,我局于20154月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供应商服务费56.5万元,其中30万元从182万元的“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

2.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2号精神,追加政府采购预算75万元用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经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招标采购的招标结果,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实施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36万元、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为“一体化系统改造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26万元、银泽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人行无纸化前置系统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3万元。201612月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我局于当月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供应商共计75万元。

3.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管理建设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精神,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宁财资[20162号)要求,为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经市场询价,委托厦门龙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做好条形码管理建设。依据合同约定于20167月通过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厦门龙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1.8万元。

4.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布线

我局与宁德市蕉城区蕉北韵谱特影音器材商行签订了办公大楼部分音视频系统综合布线合同,20167月经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3.08万元。

5.办公设备购置等

为优化办公条件,提高办公质量,对局机关各科室及机房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进行更新,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18.44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总体上看,我局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依据《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宁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宁德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单位经费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项目总投入182万元,实际支出128.32万元,资金使用率70.51,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规范,手续完整,项目资金使用基本做到按照年度预算批复用途使用。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我局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辅之以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主要采用历史标准。选用的评价指标采用投入、产出、效益方式。

基本指标包括: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项目效益。

2.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长期工作来抓,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具体工作人员,做好项目绩效检查工作,核实资金的合理使用情况,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进行。

3.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和自评等级

总权重100,评价总分100分,经逐一核对绩效指标,认真自我评价后,项目实效情况3分、项目立项13分、资金落实10分、业务管理9分、财务管理7分、会计信息管理8分、产出数量20分、产出质量4分、项目效益16分、总得分90分,自评优秀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82万元, 上半年资金到位35万,下半年147万,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2016年信息系统技术运行维护费3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75万元、固定资产清查及条形码管理建设1.8万元、会议室音视频系统3.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18.44万元,全年支出128.32万元,支出实现率70.51%。

2.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在系统保障程度方面,系统故障确诊在当日下午六时以前的现场支持时间在当日内,系统故障确诊在当日下午六时以后的现场支持在下一工作日上午前完成,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在备件更换速度方面,维保范围内的硬件故障更换及时,在72小时内完成,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在人员培训方面,2016年我局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定期获得对方公司的技术培训次数8人次,绩效目标值为不少于6人次,超预期完成。

2)质量目标。系统平稳、安全、高效运行的效率98,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目标。在提高办公效率方面,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电子数据交换的稳定性及办公效率达到100%,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在提高透明性方面,市直单位指标执行及预算编制的透明度达到100%,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在数据共享方面,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指标管理系统和政府采购系统的数据共享率达到100%,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单位端用户对系统及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5%,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投入指标体系得分26分,其中:

1)实效情况方面满分3分,得3分。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早于计划月份得满分。

2)项目立项方面满分15分,得分13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与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基本匹配,本项满分4分,扣1分,得3分;绩效指标完成率70.51%,该项满分4分,扣1分,得3;绩效指标设置明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设置清晰、可衡量,本项满分4分,得4分;项目按规定程序申请立项,提交文件、材料充分、完整,事前进行集体决策,本项满分3分,得3分。

3)资金落实方面满分12分,得分10分。资金到位率100,本项满分4分,得4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本项满分4分,得4分;资金使用率为70.51%,本项满分4分,得2分。

2.过程指标体系得分24分,其中:

1)业务管理方面满分9分,得分9分。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本项满分2分,得2分;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 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本项满分3分,得3分;项目质量可控,具有或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积极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手段保证质量,本项满分4分,得4分。

2)财务管理方面满分13分,得7分。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满分2分,本项扣2分;资金使用较为合规,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有经过评估认证,存在挤占少量资金问题,本项满分3分,扣1分,得2分;未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本项满分2分,扣2分;固定资产利用率达100%,本项满分2分,得2分;项目资金较为安全,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存在少量挤占资金的问题,本项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满分8分,得8分。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资料完整。

3.产出和效益指标体系得分40,其中:

(1)产生数量方面满分20,20分。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定期获得技术培训次数2015年为8人次,实际完成率100%,本项满分5分,得5;系统故障确诊修复的及时率100%,本项满分10分,得10分;硬件故障更换的及时率100%,本项满分5分,得5分。

2)产出质量方面满分4分,得4分。“金财工程”各项系统平稳、安全、高效运行,指标按预期完成。

3)项目效益方面满分16分,得16分。社会效益方面各项指标均达到目标水平,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电子数据交换的稳定性及办公效率100%,本项满分4分,得4分;市直单位指标执行及预算编制的透明度100%,本项满分4分,得4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指标管理系统和政府采购系统的数据共享率100%,本项满分4分,得4分;单位端用户对系统及服务的满意度达到目标水平。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此项内容为自评报告的重点环节,需要分类描述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并总结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原则上项目问题描述不少于3个问题)。

1.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专项工作经费没有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固定资产未指定专人管理。由于办公室人手不足,单位固定资产由财务兼管。

3.存在少量挤占问题。由于年初安排的预算有结余,挤占部分用于其他支出。

(二)项目改进措施(此项内容需根据项目存在的问题一一对应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1.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出台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固定资产设置专人管理。按照会计管账不管物的原则,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由专人管理。                 

3.规范支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合理地制定单位预算,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以拓展工作思路。

                                                        

  宁德市财政局

                                      201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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