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投诉-信息查阅
主 题: | 非法操纵政府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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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投诉举报 |
内 容: | 举 报致;相关部门领导;2017年9月19日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名称: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招标;项目编号:350900JRGCGK2017002-2的采购项目存在以下违规违法行为,请予查处及纠正;一、程序违法;不履行采购人义务。1.开标过程参与供应商对中标供应商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提出了强烈质疑,标后采购单位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未履行标后核查检验报告真实性的义务,未向检验报告出具机构证明参与竞标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并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在2017年9月20日即确定中标。2.不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3.在未核实中标供应商检验报告真实性,未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况下允许中标供应商测量身材,制作产品,程序违法。二、非法为中标供应商获取利益;在不符合追加采购及不符合跟单采购条件程序下,非法追加采购及违规允许相同单位非法跟单采购。a.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验收,在未证实中标供应商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及交付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验收合格报告的情况下,推荐给相同项目违规跟单采购,非法为中标供应商获取利益。b.在无完整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协助中标供应商规避公开招标程序。c.不在政府采购网公布跟单采购结果的情况下,违法操作,实施量体裁衣,制作产品。综上;该局违反以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同时上报省采购办。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谈判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上述参数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报价的货物及服务无法实质性满足的,视为重大偏离。伪造检验报告虚假竞标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工艺等其他要求严格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二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四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闽财购(2008)17号一、?? 跟单采购范围;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项目。易德忠138074146912017年9月28日 |
回复日期: | 2017-10-09 16:52:14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政府采购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名称,留下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并通过书面等形式举报。第六条的规定,举报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事项应有事实依据并附相关凭证。请举报人根据以上规定向我局实名书面举报,提供具体的举报事项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凭证。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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